各有關學院、部門:
為面向重大實踐問題深入開展聯合研究,加快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根據《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教社科〔2023〕2號),教育部已啟動第二批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以及關于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論述,堅持“兩個結合”,堅持守正創新,深入研究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實踐中的重大問題,有效提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知識創新、理論創新、方法創新,扎根中國大地,加快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
二、建設目標
實驗室聚焦中國式現代化重大問題,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手段,加強跨學科、跨領域聯合研究,高質量產出支撐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偉大實踐和中國話語對外傳播的研究成果和育人成果。實驗室經遴選認定后進行培育建設,建設周期為5年,其中含試運行期1年。在建設周期內,給予一定經費支持。
三、申報條件
(一)實驗室研究領域應緊扣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實踐中的重大問題,堅持需求導向,從國家重大需求出發,真正解決實際問題。重點圍繞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重大部署,聚焦黨的二十大以來中央政治局歷次集體學習提出的相關領域重大任務,結合研究專長開展交叉研究。
(二)依托高校黨委高度重視哲學社會科學,具有較強哲學社會科學實力。學校具有較為完備的實驗室建設管理規章,在“雙一流”建設、文理工農醫交叉融合、科研改革創新、培育和支持實驗室等方面成效明顯。學校所在地方高度重視實驗室建設,積極提供政策支持與條件保障。
(三)具有多學科交叉融合發展基礎,至少涵蓋2個(含)以上一級學科,其中主要依托學科須為哲學社會科學學科。
(四)原則上為學校相對獨立的實體研究機構,管理制度健全,內部運行有序,具有專職管理人員,擁有相對獨立的人財物使用權和技術路線決定權。管理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充分發揮作用。未來發展規劃清晰,成效可預期、可檢測。
(五)具備解決重大問題的科研實力、鮮明的研究特色、明確的主攻方向和創新的研究方法,能夠主動服務國家戰略,持續關注和解決重大問題。對于面向重大實踐問題的研究成果,已得到相關部門、行業機構等的認可和支持,并建立常態化、長效性的咨政服務機制的予以優先考慮。
(六)具有數據庫建設和開發利用基礎,應建立與研究領域密切相關、來源渠道穩定的大規模、權威性數據資源。數據分析、處理和研究成果獨樹一幟,在本領域居于國內領先地位。數據管理需安全可控,無知識產權爭議,符合有關系統安全等級備案要求。
(七)具有結構合理、學科交叉、梯隊銜接的穩定的高水平復合型科研隊伍,專兼職研究人員不少于15人(含具有實驗技術和方法專長的專職研究人員)。
(八)實驗室負責人應是本領域的學術帶頭人,具備堅定的政治立場、突出的科研能力、優秀的管理能力和充足的研究精力,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九)具備良好的辦公條件、科研實驗條件和基礎保障條件。實驗室總面積原則上不少于500平方米,人員與用房相對集中。具備充足且先進適用的實驗儀器設備、完善的配套設施及相應的實驗環境。有穩定的經費資助渠道,每年固定支持經費不少于100萬元。
(十)具有開放性和較強的資源整合能力,能有效協同和集聚全國相關研究與實踐力量以及校內不同學科,開展聯合建設或聯合攻關。具備社會服務條件,在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國際交流方面有較好基礎。
(十一)政治方向、價值取向、研究導向正確,師德師風和學術生態良好,學術風氣端正,無不良記錄。
(十二)以下情形不在此次申報和遴選范圍:已列入國家重點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教育部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教育部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教育部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室等教育部建設的有關實驗室,其他部委建設的實驗室。
(十三)已建有首批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創新團隊的高校,不得在相同研究領域重復申報。
(十四)如以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為主體進行申報,入選后在試運行期間對原基地將不予重復資助經費,試運行期滿考核通過后,原基地將正式退出重點研究基地建設序列。
四、申報方式
教育部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學校為單位進行申報,每單位推薦不超過1個。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為單位,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所屬高校以教育司(局)為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集中申報,每單位推薦1—2個。
五、申報辦法
(一)采取網上申報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頁(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臺,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請按申報系統說明、提示和要求,用計算機填寫、錄入、上傳和打印。
(二)按填表要求填寫《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實驗室申報書》(見附件,以下簡稱《申報書》)。自2025年3月10日開始受理網上申報。學校科研管理部門登錄申報系統,在線填寫基本信息,上傳PDF版本《申報書》及附件(有關證明材料)。
(三)擬申報實驗室負責人應于4月3日前以學院為單位提交PDF版本《申報書》及附件(有關證明材料),同時提交簽字蓋章的紙質版《申報書》一式八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三份。
有關申報系統及技術問題咨詢聯系電話:010-62510667,手機:15313766307,15313766308,電子郵箱:xmsb@sinoss.net。
六、工作要求
(一)有關單位要切實承擔管理審核責任,把好政治方向關和學術質量關,嚴格對照申報資格要求進行申報。申報機構應具備實驗室性質,杜絕臨時拼湊。
(二)有關單位要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性,網上提交的《申報書》及附件材料和簽字蓋章的紙質件內容要確保一致。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
(三)涉密材料一律不得上傳、提交。
(四)有關單位須于截止日期前完成在線審核并報送紙質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校人文社科處聯系人:謝老師、孫老師;聯系電話:84400186
人文社科處
2025年2月24日